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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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武教办【2026】2号)文件精神,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少量剩余计划。中考总分(含优录加分)在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分及以上,且目前未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可通过中招平台stu查询录取结果)的考生,于7月20日8:00-17:00到征集志愿的学校咨询和登记。录取结果可于7月21日下午开始在中招平台查询。具体情况如下: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参见《武汉中考》。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6年7月19日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分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报名及考试时间1.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1日。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5日9:00至10月9日17:00,考试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8日。网上报名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二、报考流程1.助学班考生的报名缴费工作由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统一负责。2.已完成注册的社会考生,请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依次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和“选择课程”页面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在生成缴费订单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号,确认无误后,进入“缴费清单”页面完成缴费。考生未完成缴费前,可进入“缴费清单”页面撤销订单。一旦网上缴费成功,不再接受退费申请。3.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完成缴费,则报考视为无效。若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自动按原支付路径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三、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前5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四、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1.考试成绩将于11月18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9:00至19日17:0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11月30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3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五、其他注意事项1.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单卷考试考点安排在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黄冈市,上述地区考生在本地考试。其他地区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上述地区考点参加考试,考点选定后不能变更。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合卷考试考点统一安排在武汉市(武汉东湖学院嘉鱼教学点考生除外)。3.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7月15日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工作将于2026年9月启动。考生须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在线申请。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日(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考籍所在地教育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间为9月10日-11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为9月14日-18日;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9月20日。二、办理流程(一)登录系统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办理系统。(二)提交申请登录系统后,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并点击左侧“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三)网上确认考生提交申请后,各相关单位查询并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核验通过后,各相关单位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四)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单位的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考生可在课程免考结果发布后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三、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一)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确认工作,严格遵循“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合格课程(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按规定予以免考确认。1.报考现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25年版)》的考生中,专业轮次为221、241、251的考生,若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按照报考专业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必设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选设课程中的理论课,各专业可免考的课程在免考申请页面展示,考生根据免考要求选择;而报考该汇编中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国际贸易实务、酒店管理、文秘9个专科专业(专业轮次为181)的考生,若已取得学历层次符合要求,可申请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及同层次选考课,专业核心课不予免考。2.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结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学历层次相当原则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3.“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4.“取得合格成绩”是指取得理论课程笔试或机考有分数或等级的合格成绩,不包含实践考核取得的合格成绩。(二)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使用的课程在原学历中须为必修课,凡选修课、实践课、实习实践等其他课程类型不予免考。且在原学历中的课程学分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相当。不得使用原成绩单中免考课程再次申请免考。(三)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生,已学习过“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科、本科专业学习考试的,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可以免考该课程。2024年下半年及以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过“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也可申请免考该课程。(四)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四、注意事项(一)使用学历证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专业轮次为181)已于2026年6月停止办理毕业,在籍考生须转入现行开考专业后办理课程免考。其中未停考的9个专科专业的同层次选考课程免考,须在现行开考专业理论课程中选择,已停考专业的停考课程不在选择范围。(三)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的主要依据为考生学历档案中的成绩单。此成绩单需由学校档案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成绩单内容应清晰完整,涵盖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课程类型以及毕业院校相关部门的印章等关键要素。若成绩单缺少上述任一相关信息,则不予受理免考申请。(四)考生须上传完整样式的成绩单(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的所有页面),不得裁剪、扫描或仅提供局部截图。若材料多于一页,可将照片竖向拼接为一张图片后上传,确保内容清晰、完整、可辨识。(五)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五、其他(一)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教育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可将申请退回,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未修改提交的不予免考。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考籍所在地教育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二)考生须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者,其免考成绩无效,相关信息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由此取得的毕业证书宣布无效并责令收回或予以没收。若有工作人员参与违规行为,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省内各考籍所在地教育、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附件:(点击链接查看附件)1.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2.课程免考流程图3.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7月15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10月23日至25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00至28日17:00(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二、报名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3.助学班考生应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4.自2026年下半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版计划》)进行报考。非《2025版计划》专业的考生,需按照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衔接转换规则完成转换操作后方可报考。三、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考生服务平成注册手续。具体注册步骤,请参阅《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注册过程中,考生请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后,请仔细核对“注册信息”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各级教育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若非考生本人最新的地址或号码,请及时更改,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依次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和“选择课程”页面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在生成缴费订单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缴费清单”页面完成缴费。3.考生在未完成缴费前,可进入“缴费清单”页面撤销订单并修改报考课程。一旦网上缴费成功,报考课程即被锁定,不得删减或更改,同时也不接受退费申请。由于缴费系统对账存在时间限制,缴费订单一旦生成,在15分钟内将无法撤销。考生在8月28日16:45后生成的缴费订单,在报考截止时间之前无法撤销或修改报考课程,请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考时间。4.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完成缴费,则报考视为无效。若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自动按原支付路径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助学班考生,报名缴费工作由主考学校统一负责完成。四、打印考试通知单2026年10月16日至25日(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确认是否可携带无存储功能计算器、彩铅等绘图工具。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1.成绩将于11月18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9:00至19日17:0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11月30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他异常情况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考生答卷及扫描图像、评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3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六、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文件精神,我省对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根据我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已通过“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的考生,在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时,可申请该课程免考。具体免考办理流程详见当次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2.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文件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3.所有考生严格按照《2025版计划》报考本专业的课程,如报考了本专业规定以外的课程且取得合格成绩的,不能用于顶替和毕业的后果自行承担。4.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工作或居住地变更而确需更改考区的,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考区变更申请,并提供居住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7:00,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考生须先联系原考区教育申请转出,审核通过后,再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新考区教育申请转入。考区变更手续在转入考区审核通过后即完成。5.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6.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并主动接受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高校考点以考试大楼警戒线为界)参加当次科目考试。7.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不得将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点。考试过程中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按作弊处理。考场内禁止私自传递文具等物品。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所有考场均配备视频监控,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8.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9.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七、报名咨询电线日)及现场确认信息附件:(点击阅读原文)1.考场规则2.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3.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7月15日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Q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如何排序?A 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为考生的文化成绩,即高考总成绩+政策性加分;艺术类、体育类投档成绩一般是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既定规则进行折算后的总分。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是: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即高考总成绩+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技能高考投档成绩为:文化综合考试分数+政策性加分+技能操作考试分数。技能高考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来源:湖北省招办微信公众号

  亲爱的考生及家长朋友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群众提升学历素养、拓宽发展路径、实现自我提升的重要渠道。随着学习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越来越多考生选择通过自考助学服务提升备考效率、完成学业进阶。当前,我省自考助学行业整体规范有序,但仍存在少数无资质机构违规开展助学办学活动,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招生、承诺包过等方式误导考生,甚至出现卷款失联、侵权违约等问题,严重扰乱自考助学秩序,损害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自考助学秩序,防范招生诈骗与求学风险,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特此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一、核验正规办学资质,审慎选择助学机构广大考生及家长选择助学机构时,务必严格核验办学资质,重点查验机构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各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平台,查询官方公示的合规助学机构名单,以官方备案信息为唯一依据。切勿轻信无办学资质的教育咨询公司、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夸大宣传,坚决规避“黑机构”。二、摒弃速成侥幸心理,坚决杜绝“包过”陷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严肃性、权威性考试,全程严格执行标准化监考流程、规范化评分标准,考试公平公正、全程可溯、无任何捷径可走。任何机构或个人宣称的“”“速成拿证”等承诺,均为虚假宣传。请考生端正备考态度,摒弃投机侥幸心理,脚踏实地认真备考、诚信应考。切勿轻信各类违规捷径,谨防造成经济损失、耽误学业进度,更要杜绝参与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避免触犯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三、规范缴费签约流程,留存维权有效凭证考生在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前,务必明确知悉助学机构的全部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坚决违规收费、隐形收费及超额收费行为,更不要被诱导办理“培训贷”等业务。所有助学费用均需缴纳至助学机构官方对公账户,严禁向任何私人微信、支付宝及个人账户转账缴费。同时,考生务必与助学机构签订规范的书面助学服务合同,逐条款核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学习周期、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事项,并按要求签署《自考助学新生告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助学合同、缴费票据、告知书等全部相关材料,上述材料是后续维权、办理退费的重要依据。四、紧盯官方权威信息,杜绝轻信不实传言自学考试最新政策解读、专业计划、报考安排、转考免考、毕业申请、证等所有权威信息,均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主考院校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为准。网络平台、社交群组、自媒体账号传播的各类非官方消息、内部通知、政策解读均不可轻信。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坚持以官方渠道信息为参考,主动甄别不实传言、虚假资讯,避免因误信谣言影响报考与毕业。五、理性看待助学项目,警惕各类招生骗局我省部分主考学校开设的自考全日制助学班,是面向高考落榜考生及社会考生设立的学历提升助学渠道,该项目公开透明,不设置前置报考门槛,所有考生均可结合自身学业规划与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理性报考。高等教育全日制统招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依照考生高考成绩、填报志愿及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规定程序,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混淆概念,坚决“降分录取”“内部指标”“特批名额”等虚假招生宣传,此类宣传均为不法机构招揽生源的违规手段,请勿轻信盲从,以免上当受骗。各位考生、家长朋友们,学历提升关乎个人长远发展,求学之路务必审慎合规。如在自考助学报名、学习过程中,发现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办学、乱收费、违约失信等问题,可及时向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各主考学校进行投诉举报,相关监督举报电话信息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公示页面:,我们必将依规核查处置,严厉整治违规助学行为,全力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衷心祝愿每一位怀揣梦想的考生学有所成,前程似锦!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7月

  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经与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协商,2026年下半年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报名工作相关安排如下:一、考试级别及时间TOPIK Ⅰ:10月18日上午9:10至10:50(入场截止时间8:50)TOPIK Ⅱ:10月18日下午13:00至16:10(入场截止时间12:40)二、报名网站或三、报名安排个人信息注册:7月14日14:00至7月23日14:00报名及缴费:7月16日14:00至7月23日14:00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10月12日14:00至10月18日17:00四、考点信息见本报名网站“考点信息”(考点名称、考点入校要求、考点联络方式)。五、注意事项1.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报名步骤、考生须知和常见问题,了解报名及考试的各项要求。2. 考生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件号等信息,并提供本人实际相貌照片,所提供的照片将打印在准考证上并用于入场身份验证。如照片与本人实际相貌存在明显差异而导致入场身份验证失败,将无法参加考试。3. 进入考点(入校/入场)的要求由考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可能会随时调整。请考生仔细阅读并及时关注考点网站。4. 请考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我省202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8月24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均将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一、办理时间(一)省内转考。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遇节假日及因特殊情况考生服务平台关闭等特殊时期,暂停办理。(二)转至外省。考生网上申请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28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考生转至外省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三)外省转入。考生网上申请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16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考生外省转入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1日。二、办理流程(一)省内转考1.社会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完成转考相关手续的办理。助学班考生则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手续。2.转考手续办理完毕后,考试成绩将统一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对应的档案中。需注意的是,同一准考证号仅允许进行一次转考操作,且不允许不同准考证号之间互相转考。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1。(二)转至外省1.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2.申请过程中,考生需按照规定要求,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外省准考证号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上传完成后,由考籍所在地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出相关手续。3.若考生未按照要求上传材料,需在申请被退回后的48 小时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2。(三)外省转入1.外省转入我省的条件(1)考生须在我省完成注册并成功取得考籍。(2)考生在我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需满足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3)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将不予接收。若考生需确认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2.转入申请及办理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考籍所在地将对考生的转入申请展开全面审核,审核内容涵盖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以及笔迹卡等。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入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三、其他事宜(一)信息更正考生在进行网上转考办理过程中,若因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不一致而无法顺利完成办理,需向考籍所在地提交相应材料以申请信息修正,具体如下:1.身份证号错误的情况(1)若身份证号属于正常升位情形,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若身份证号为错号或非正常升位,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姓名错误的情况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未显示曾用名,则需额外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注意事项1.外省拟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先在外省完成转出申请流程,之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若考生仅在外省办理了转出申请,而未在我省办理转入申请,则此次外省转入申请将被判定为失败,申请转入我省的成绩将无法被接收,且会被退回至原省份。我省拟转至外省的考生,须先在我省完成转出申请流程,之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外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在办理外省转入我省申请时,若部分课程在我省尚未开考,则相应成绩无法转入,转考申请将被驳回。如考生仍强烈要求完成转入,可下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签名后拍照上传,以此确认自愿放弃我省未开考课程的成绩转入。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办理,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点击链接查看原文)1.省内转考流程图2.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流程图3.省际转考(外省转入)流程图4.个人承诺书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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